换发《残疾军人证》等证件这10点要注意!

时间: 2024-05-14 03:39:06 |   作者: 环保充皮纸系列

产品介绍

      一是目前相关抚恤优待职能已由民政部门调整到退伍军人事务部门,及时换发证件,可以更加好更精准为残疾军人等对象服务。

      二是近年来,印刷防伪技术有了很大发展,及时换发相关证件,强化防伪技术,提高证件质量,可以更加好保障相关对象优待待遇落实及合法权益维护。

      一是与卡式证件相比,本式证件具有外观特征鲜明、易于辨识、美观大方等特点,更能体现荣誉激励和社会尊崇。

      三是本式证件具有抚恤关系转移等信息变更备注功能,相关变更情况可在证件变更栏中充分显示,更方便查看和掌握。

      在2004年换证时,已将《革命伤残人员证》更改为《残疾军人证》,更改原因当时已专门发文(优安函〔2005〕32号)作了说明。

      二是将“伤残”改为“残疾”,主要是为了与《国防法》保持一致,《国防法》明确规定“国家和社会抚恤优待残疾军人,对残疾军人的生活和医疗给予特别保障。”

      另外,军人致残既包括因伤致残,也包括因病致残,使用“伤残”无法涵盖病残情形。

      一是证件封皮采用优质纸基充皮纸,封皮材料环保、可降解,不含对身体有害物质。

      四是植入高频、超高频两种芯片,适应当前信息技术发展要求,为将来拓展应用留足空间。

      主要采用了荧光纤维、固定水印、安全线防伪、团花设计、无色荧光图案、光变油墨、手绘图案等10余种纸张和印刷等防伪技术,可有很大效果预防证件造假,更好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。

      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残疾人员的隐私权,更加人性化。另外,“残疾情况”已在残疾人员评残档案中详细记载,无需在证件上显示。

      新证换发工作自2020年8月1日开始,至2021年7月31日结束。换证期间,新旧证件均有效。从2021年8月1日起,旧证作废。

      为不影响残疾人员享受交通、旅游等优待,本次换证采取以旧证换新证的方式来进行。残疾人员持旧证和个人照片(4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;人民警察需着制式常服)到县级人民政府退伍军人事务部门申请换证,退伍军人事务部门审核之后暂不收取旧证,待申请人领取新证时再将旧证收回。在异地工作、生活的残疾人员,应在残疾抚恤关系所在地换发证件。

      退伍军人事务部下发的《关于换发〈残疾军人证〉等相关证件的通知》,明确要求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,改进工作作风,组织基层工作人员主动与服务对象联系对接,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员要登门温馨服务,确保把好事办好。

      《残疾军人证》作为残疾军人享受优待的有效凭证,在交通、旅游方面使用率较高,主要优待为: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、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;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、轮船、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%的优惠;博物馆、纪念馆、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、展览馆、名胜古迹、景区,按规定减免门票。另外,残疾军人还可以按规定在本地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,以及在境内购买车(船)票或值机、安检、乘车(船、机)时享受优先服务。

     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,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,必须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,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伍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,转移关系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。